黑色幽默─我的墓誌銘
「本人同意可拆毀。」
因為我害怕別人紀念我。
當我離開就離開了唄,何必浪費大錢鋪張後事,清明與祭日還需要感傷,況且死後還要與滿山的墳墓爭道,留我一個人在那我會害怕耶!整齊的公墓也不行,因為我總覺得太浪費你們的空間了,有多餘的土地就應該做有意義的事情,你們也知道我對居家設計的講究,恐怕全台灣找不出我滿意的地方來,除非我自己設計墓地。火葬後我也不想入住靈骨塔內,雖然有規劃整齊的方格狀居家空間,但每年只有幾個人來探望,實在很空虛,你們又進不來。
我比較建議樹葬,看起來較為環保,可是如果要花很多錢那也不必了,灑大海也可以,特別要注意的是我想灑太平洋,勞駕載我一趟到東部再灑。
如果真的有墳墓,你們看,台灣土地糾紛這麼多,誰知道你們找的住宅是不是XX弊案,到時候又要叫我們搬家怎麼辦?有些人搬家還要擲筊,萬一剛好我不在現場,你們丟不出聖杯,這樣豈不是讓大家為難嗎,所以啊,想搬就直接搬,實在不用再擲筊了,要不直接拆掉也比較快,還可以省下新住宅的費用。風災強颱也不用為我擔心,吹走就吹了嘛,搞不好它是直接把我帶到新地方去。
如果想念我,心中緬懷一下就好,不需要特地為我設置什麼,不管在哪禱告或上香,相信我都接收的到,不需要到墳前來看我,因為那會讓我有生死永隔的哀傷,我害怕你們紀念我,所以我不需要墳墓這種東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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