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終回─我的志願
小學時代,老師出了一道作文題目:我最崇拜的人,那時我寫了國父孫中山先生,結果作文一發下來,老師就告訴我們,崇拜那些死去的人有什麼屁用呢?往事如斯,幾年過,煙消雲散。活著的人應該要把重心放在那些眼前的事物上,而非緬懷過去,然後我一轉頭,看見同桌寫了:我最崇拜的人就是我們導師,內容凌亂,但拿了比我高的分數,一瞬間,我什麼都明白了。
然後小學時代,我的志願一定是寫醫生或老師,不是因為我真的想當,而是我知道這樣分數會比較高,難以想像,我這麼小就了解拍馬屁這檔子事。所以小時後我從未想過長大要做什麼,頂多就是藝術點的畫家了,但我知道畫家不是個能當飯吃的行業(原來我小時候內心就這麼黑暗)。
等到我長大後,比較有思考能力,我把「畫家」修正為「設計師」,但設計的疆域是廣大的,為了確保我專精某一技能,並且以後出社會有保障,高二我就開始自我催眠:「電腦好!多媒體有前途!電腦好!多媒體有錢途!」畢業時,電繪跟選修的多媒體果然是比其他科目高出一截分數。
之所以選擇多媒體設計為升學方向,主要是因為它兼具了設計以及科技,本身也對這方面很有興趣。未來,想再以相關研究所為升學的方向。如果有幸能進入貴系就讀,在學期間,除了本科系之課程外,還希望多充實各方面的相關知識,為未來出社會時奠定良好的基礎。並且以設計當作終身的事業與學習。
然後我催眠自己寫出了這則自傳,不知道為什麼,看到的同學都說我在唬濫,怎麼會?我可是苦思許久、認真無比的寫耶!雖然進去後發現設備比想像中破舊,但我也是認真的在學習有用的新事物上的。如何,我是個認真實踐志願的孩子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