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2日 星期六

悲劇

  星期五我晚了點出門,上公車後就開始睡,然後......開啟了我的悲劇。

  我睡過頭了嗎?不。我沒有睡過頭,但是我睡糊塗了,看到外面那站是"XXX站",於是我按鈴下車,可是下車後看看環境,越想越奇怪,再去看看公車站牌,竟然跟我的目的地差了七個公車站牌!!!而且我熟識的那站是叫"下XXX站",一字之差不只一里之遙阿......

  大概,快三公里的距離,跟我從鶯歌火車站走到鶯歌高職有得比了。但因為那是個鳥不生蛋的地方,公車很少(我覺得),再加上我不想浪費車錢,於是就開始了我的早晨運動囧,快步走了二十多分鐘,幸好還是跟我平常到達公司的時間一樣Orz(但我的小七早餐時間沒了)。

  感想:我一定要學騎機車......

2 則留言:

  1. 一個好方法

    紀錄你家到公司的車程時間
    然後上車後設手機鬧鐘
    抓在手上
    你可以睡到天昏地暗流口水+翻過去
    都不會下錯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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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其實我有認真考慮過這個提案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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