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9月11日 星期二

小金人擂台賽 20人入圍名單


  實際上我昨天下午就看到公告,並且興高采烈的給三姊發了一封E-mail、給四姊打電話騷擾報喜。結果隔一會兒,三姊打回來訴說她的主題挑戰沒有下文,又說了她突然想吃行天宮外面賣的米糕(甜飯上面放一顆龍眼的那種),三姊:「妳下次去幫我帶個十幾、二十顆回來吧!」也太多了吧!!!這一定是在暗示我什麼(謎)。   

小金人擂台賽20人入圍名單

經過一番審查和討論,我們在此正式宣布小金人擂台賽的20人入圍名單,最後的優勝者將在這份名單中產生。

以下依照網址英文字母順序排列,不代表得分高低:

後面還有很多分數極為接近的,只好一層一層繼續篩選,比如得到5分的天數、得到2分以下的天數...等等,最後才有這份名單。

再次謝謝所有的參賽者、謝謝完成挑戰的107位朋友,無論有沒有入圍、有沒有得獎,還希望大家秉持著參加活動的玩樂精神(?),繼續和大家分享文章、分享心情!

 
  阿......希望入圍有紀念獎品,因為最後也只有一位得獎者,既然如此有沒有入圍好像也沒有什麼太大的關係嘛?說來慚愧,我一看到入圍竟然是先去看有沒有入圍獎品......因為我印象中沒有,既然入圍了,就要再去確定一下--果然沒有ˊˋ(歐),不過至少是肯定了這些部落客的程度,畢竟從寫作的文筆來看,成功的107人也是有某種程度上的差距的。
 
  唔,就讓我們一同靜觀其變吧?

2007年9月10日 星期一

Findbook讓買書變成更簡單的決定

  今天小童向我問了買書到底是網路買比較好,還是店面買比較好?就各個因素考量,我覺得因人而異,今天我們有不同的生活環境、不同的經濟收入、不同的思考理念、不同的偏好,從不同的購書管道買回來的書,你覺得便宜,我覺得很貴;你說它很有閱讀性,我說簡直是廢書一本,最後得出來的結論自然是不同,所以以下我的觀點隨意看看就好。

一、網路

  我人生當中第一本自己花錢(正確說法應該是第一批)買的書,就是從網路書店買的。記得那是我國二的時候,歷史老師推薦黃易的尋秦記,本著求知精神,我到租書店租了前二十集看完,後來在金石堂發現它出新版的七大本,再次翻完覺得「非常有收藏價值」,可是實體書店沒有進全一套,而且封面有瑕疵,所以我回家上網路書店,馬上買齊一套,那是我第一次花超過一千塊的錢買東西。

  再來,國三我又發現班上小圖書館裡,有一本好看的書叫地海巫師,而且才九十九塊,興高采烈的又上網看資料,不看還好,一看嚇一跳,因為我發現那是一系列,理所當然我就買了......一套(可是缺中間地海故事集,奇怪,我怎麼會漏買呢?而且自從地海戰記出來後,莫名其妙大家就瘋狂的買它,害的現在地海系列都再版,我已經買不齊一整套一樣的了啦!!),從此我開始欲罷不能的瘋狂買書。

  在網路買書已經算是一種習慣了,因為它便宜沒有瑕疵或被人摸到泛黃(有瑕疵泛黃就退)、有時可以參加抽獎或集點數不用特地上書店拿,便利商店就可以取貨藉由購物車,不會忘記你到底想買什麼,然後忘了!!這麼方便,你怎麼可以放棄這個管道!!

  說到這裡終於可以進入我們的主題了,我要介紹一個便利工具:Findbook,它可以解決你到各大網路書店比價的步驟,直接幫你排出售價以及有無庫存,如果想要上網買書,相信這是一個方便的網站。

  好,我們可以結束了XD(歐),不是,既然都寫了一,二還是寫一下的好......

二、店面

  如果我到了實體店面去買書,只有幾種情況:有人幫我付賬我幫人買書網路買不到,或是它沒有價差問題。除了網路買不到這點以外,其他似乎都跟錢有關嘛。

  唔,有人幫我付賬的情況就是:我阿姨/表哥會給我錢讓我去書店,看到喜歡的可以買,這時我通常會買工具書;如果是跟阿忠逛書店,他會幫我結帳,但是他會再三詢問我:這本書對妳有用嗎?有用就買,還可以的話看看就好。

  為什麼我很少在店面買書,因為:它照原價賣被許多人摸過(像是安藤忠雄的建築迷宮我就挑了很久,因為封面都是指紋,要不然就是內頁有污垢)、書店離我家太遠,一次買太多本回家我提不動在書店我只會翻工具書(在書店我大部分買工具書,會多方比較書籍內容,等到我挑定一本,就會回家上網比價錢,所以不會在書店買),大概是以上情況。

  剩下的留待補充吧。(奇怪,我又寫偏了!!我只是想介紹Findbook而已阿,XD)

2007年9月5日 星期三

媒體給「宅」這個字的定義

  事實上我已經麻木了。

  從九月一號的我猜播出後,各界討伐的聲浪不斷,許多鄉民對吳姓主持人的「自以為幽默」感到憤怒,對某藝人團體也不斷的批評她們「簡直跟天線寶寶有得比」,為了避免被網路資訊誤導,我決定先去看一下節目錄影的內容,然後看到了戰火的起源:「這種所謂的輕小說,你們知道什麼意思嗎?」「就是有一點,就是帶那個情色方面對不對......」還有語出驚人的:「我覺得這種人(宅男)不應該生活在世界上」,唔,難怪會被大家火熱的「討論」。

  我猜這節目對宅男的定義是:不出門、喜歡電玩、不修邊幅、自己組裝模型、沉迷動漫、喜歡獨自行動、不善於表達、沒有男女朋友,而女生幹的是同樣勾當,則叫腐女。

  她們不懂。(咦?我又用這句話了)

  但無所謂,問題是我們得搞清楚她們為什麼會有如此誤解。如果今天我對宅這個字一無所知,我所問出來的應該是:「宅是什麼?」而不是「就是有點情色......」或「電車上的變態」,這個錯誤知識是從哪裡來的呢?我想新聞是有很大關係存在的。

 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,跟色情有關的、跟電腦有關的、跟自閉有關的......等等,新聞媒體都會在標題上加上聳動的、誇張的字眼:六成五宅男宅女學生 曾接觸色情影片漫畫,然而我點進去,卻發現它只是把看了色情影片的人稱做宅,標題卻搞的好像宅男宅女當中,有六成五的人看過色情影片一樣;還有研究生因為在電腦前趕論文,昏倒後,又被新聞報成宅男一直窩在電腦前,導致......這、這個研究生不在電腦前,請問他是要出現在哪裡啊?還有一些暑期活動,都在強調走出戶外,不要當宅男。不出門如果叫宅,那要醫師跟心理輔導人員做什麼?直接說:因為他是宅男,我也沒辦法就好啦!不要把米蟲憂鬱症患者之類的都劃分到宅的規範裡!
  日本「新東京宅男互助會」,對日本某家雜誌社提出抗議,並連署230位宅男互助會會員連署,抗議內容為某雜誌把不工作、頹廢、每天在家裡不出門、懶惰、骯髒、每天玩電玩等與宅男畫上等號。互助會提出幾點論點,以釐清宅男與米蟲的區別。

  一:宅男必須熟悉日本近20年的動畫文化、漫畫文化。宅男協會提出某部目前御宅族最熱門的動畫「涼宮春日的憂鬱」。在宅男協會中,幾乎大多數宅男可以在60秒之內背出裡面的主角資料與其作者,OVA跟劇場版也必須熟悉;而且每位宅男必須熟悉50部以上的動畫、漫畫,不然在交流協會上可能因為自己知識不足而丟臉。

  二:宅男並不是足不出戶,幾乎每星期都必須上街充實自己的動漫知識,並且補足電玩的新貨。每年一定要抽空去宅男聖地「秋葉原」朝聖一次,因為「秋葉原」有著『全日本最龐大的電玩、動畫、漫畫、電腦週邊倉庫』之稱。沒去過不能稱為宅男,當然以東京地區的宅男來說,每星期去一次是必然的。所以足不出戶的是稱為「米蟲」比較洽當。

  三:宅男必須備足充實的電腦知識。在新東京宅男互助會裡,領有日本電腦執照的人數幾乎是2/3以上,大部分人更擁有電氣執照之類的高級證照。而且平日也會繼續充實自己的電腦配備知識,所以那些只是純粹喜歡玩電玩懶的工作的並不配稱為宅男。(有沒有看到?米蟲有覺得丟臉嗎?)

  四:宅男依照統計,為日本每年帶動至少50億日圓的資產。宅男幾乎都身懷技術平日在家會利用網路賺錢,並不只是打電玩、看動畫。有些人利用網路流通幾乎都有自己收入。

  後來雜誌承認錯誤,並把上次的報導不工作、頹廢、每天在家裡不出門、懶惰、骯髒、每天玩電玩的人「宅男」部分改為「家蟲」。

  宅男不是這麼好當的,媒體醒醒吧!藝人們,雖然不知道你們到底是如何說出這種話,不管是「配合節目需求」、「襯托自己不宅」還是「被大眾傳媒誤導」,請記得說出去的話,如同潑出去的水,是收不回來的唷。

2007年9月1日 星期六

思考這件事,是需要多數人支撐的

  前兩天看到這則新聞,因為父母禁止玩線上遊戲,一個才十五歲的少年就燒炭自殺了,當時心裡並沒有太多想法,只覺得少年如同他遺書上所言--「太傻了」。直到戲頻上又有人轉貼那則新聞,一群人開始發表意見後,我才了解思考這件事,是需要多數人支撐的

  大概是對新聞已經麻木,讓我對於裡頭所包含的事實又或是真相,不想再去多加思考,也可能是一個人的思考過於貧乏,所以對這新聞我們只有以一種不屑、鄙視的態度:「哼,小孩子一點抗壓性都沒有。」、「沒這麼嚴重吧!」或「這種人死了也好。」來解讀(相信我,一開始聽到的大部分人都會發出類似這嘲弄的幾句話)。

  他們錯了。(借用小掰同學的話)

內向乖巧的林姓少年,暑假期間為了照顧高齡的阿嬤,所以幾乎都待在家中,也因此沉迷於網路世界不能自拔。

  因為照顧高齡阿嬤而待在家中,因此沉迷網路,這話怎麼看都覺得是上下交相賊 不相關的一句話。但,台灣記者的功力可以讓我暫時無視這段話。少年的父母親受訪時,表示一切都是網路遊戲惹的禍,這個嘛,雖然在下也只是區區路人甲一名,但也知道這絕對不是遊戲本身的錯,自己的兒子已經如此了,為何那父母還是無法認知到自己的錯誤在哪裡?對少年而言,絕對不是因為「無法玩遊戲」而輕生,而是「無法接觸朋友」

「我的人生已經快過不下去了,現在最後的依靠又失去」,依靠指的就是電腦。

  這段話我們又可以無視記者亂下的定義了,什麼電腦啊!再不濟至少也寫個遊戲吧!白天在別處上網有逛到一個網站在評論這件事,但回家狂翻MyShare再找還是找不到在哪,我有回覆文章,不曉得有沒有人能連到這告訴我那邊的網址XD。

  我當然不可能長篇大論什麼(奇怪......一開始我只是想要述說思考這件事,是需要多數人才能持續下去的,不知不覺就把新聞也拉進來了?),我只是想說,不要以為輕生的人都太傻,或許我們覺得無關緊要的小事,對他們而言卻可能是人生中最後的一點希望,不要在人走後還嗤笑他對問題處理的態度,不要把這件事擴大到其他人身上,並賦予什麼「草莓族」又或「水密桃族」之類見鬼的稱呼 。

2007年8月31日 星期五

小金人擂台外Day31,幕後是...

  首先用簡單的條列來列出參加小金人的原因:

一、姊姊介紹了夏日部落格傳說
二、開始使用Blogstop,需要靠時間來增加熟悉度
三、讓自己暑假不要無所事事

  一開始是對尋人啟示30天比較有興趣的,但是它限定樂多使用者,於是我點下去小金人擂台賽(但後來還是一樣要申請樂多朋友),自己對小金人的希望,絕對不是三十天的文章放上去就好,也不是參賽者夢寐以求的金賞,而是三十天自我要求如小作文般的文章(但我還是參雜網路用詞進去了),鍛鍊思考速度、增加寫作時間,額外動力則是有一萬塊獎金跟出版合約的布克賞,畢竟錢還是比較實際(相機我自己會挑......)。

  暑假我剛好去阿姨家住,雖然身在北市,但完全碰不到電腦跟網路,邊混飯吃又邊苦思我會不會第一天就掛掉了?後來想到學校要使用電腦網路選課,心安理得的提早回到家中準備小金人 準備選課。

  接著我開始著手佈置部落格,真的,那時我才發現以前使用的,都使用的太無知了!該說是什麼都建好了,所以讓我不曾去思考它存在的意義嗎?從一開始的什麼都沒有,到一步步增加出的小裝置,雖然都挺簡單,但這種自己動手並且配置的記憶,是會停留在對部落格的使用上的(糟糕,我又開始打花俏的話了!我知道認識我的人看到,心裡一定都會吐出兩個字:屁咧)!

  好了,雖然夏日的部落格傳說跟小金人已經告一個段落了,但對於我的部落格而言,才剛啟程呢!讓我們一同邁向遙遠的未來吧!

2007年8月30日 星期四

小金人擂台賽Day30,最終回─我的志願

小金人擂台賽Day30
最終回─我的志願


  小學時代,老師出了一道作文題目:我最崇拜的人,那時我寫了國父孫中山先生,結果作文一發下來,老師就告訴我們,崇拜那些死去的人有什麼屁用呢?往事如斯,幾年過,煙消雲散。活著的人應該要把重心放在那些眼前的事物上,而非緬懷過去,然後我一轉頭,看見同桌寫了:我最崇拜的人就是我們導師,內容凌亂,但拿了比我高的分數,一瞬間,我什麼都明白了。

  然後小學時代,我的志願一定是寫醫生或老師,不是因為我真的想當,而是我知道這樣分數會比較高,難以想像,我這麼小就了解拍馬屁這檔子事。所以小時後我從未想過長大要做什麼,頂多就是藝術點的畫家了,但我知道畫家不是個能當飯吃的行業(原來我小時候內心就這麼黑暗)。

  等到我長大後,比較有思考能力,我把「畫家」修正為「設計師」,但設計的疆域是廣大的,為了確保我專精某一技能,並且以後出社會有保障,高二我就開始自我催眠:「電腦好!多媒體有前途!電腦好!多媒體有錢途!」畢業時,電繪跟選修的多媒體果然是比其他科目高出一截分數。

  之所以選擇多媒體設計為升學方向,主要是因為它兼具了設計以及科技,本身也對這方面很有興趣。未來,想再以相關研究所為升學的方向。如果有幸能進入貴系就讀,在學期間,除了本科系之課程外,還希望多充實各方面的相關知識,為未來出社會時奠定良好的基礎。並且以設計當作終身的事業與學習。

  然後我催眠自己寫出了這則自傳,不知道為什麼,看到的同學都說我在唬濫,怎麼會?我可是苦思許久、認真無比的寫耶!雖然進去後發現設備比想像中破舊,但我也是認真的在學習有用的新事物上的。如何,我是個認真實踐志願的孩子吧!

2007年8月29日 星期三

小金人擂台賽Day29,擂台賽,我來當評審!

小金人擂台賽Day29
擂台賽,我來當評審!


  所謂的第一名是指金賞得主嗎?那我會選真˙偏見超攻殼搖滾無雙來為夏日的部落格傳說畫下句點。

  身為挑戰者其中一員,想要我看其他人的文章只有以下三種方式:

  一、在參賽者列表的圖示中,圖片要夠吸引我。
  二、在第一頁挑戰者文章中,摘要要夠吸引我。
  三、在我的文章中回覆我,我會順便連回去看。

  按了四、五次F5,只有廿八刀艾瑪Aprildoll's和上述的真˙偏見超攻殼搖滾無雙會讓我按下去,因為圖示讓人印象比較深刻。至於摘要,它是個很命運的東西,因為小鑫人愛怎麼寫就怎麼寫,有時候它根本就跟主題毫無關聯,但它還是放在上面了,光從文章斷句我就能分出截取人的差異性,為了方便小鑫人活動,有時我會故意製造斷句給小鑫人抓。意見也是個很複雜的東西,因為這裡不是大家比較常用的部落格,我還限制只有「有帳號的人」才能留言,而認識的朋友,看完都會直接敲MSN或即時通(昨天還有一個說我得意的事情太無聊了),自然是極少數人才會讓我連回去。

  那點回去的部落格我一定會看完嗎?當然是不會啊!我哪裡有這麼多時間。有些人明明寫偏主題,後面回應的還能硬繞到更遠的地方去,你要說是人氣我也無法反駁,但主題終究有存在的必要性吧?有些人三言兩語草草打發,雖然也是撐過三十天,但這文章有其價值性可言嗎?只是為了敷衍三十天的誕生品罷了!就以上區區兩點(就是有人兩點都做不到),我個人以為真˙偏見超攻殼搖滾無雙獲獎是當之無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