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26日 星期二

神算記


  天˙打˙雷˙劈!

  台北竟然沒有場!?枉費我還蠻想看這齣的說......殘念。

2011年4月24日 星期日

你選擇什麼

  有時走在路上會被後面的車子吧吧,雖然我沒檔到路,但為了自己的安全著想,還是停下來讓車子先過。但後來,當我走在人行道上還被正前方駛過來的機車吧喇叭時,我雖覺不對,也還是默默的閃到柏油路上讓機車過去了......

  為何我要讓路給機車阿?等我回過神來真的是越想越不對勁,我讓路給他不就讓機車騎士覺得,他騎機車在人行道上一點錯都沒有嗎?就算是我讓路比機車讓路更方便,但沒道理要為了方便兩個字,我還要捨棄合理阿?

  有人會把機車停在人行道上,但正確的作法應該是把車用牽的離開人行道,而不是用開的吧?我一直在想,當我下次又遇到了這種狀況,到底是該讓路好,還是不讓路好。行人讓路大家都方便省時,但是機車那麼大一台,遇到窄點的人行道,就算停住讓你先過去好了,也得縮小腹側身而過阿,怎麼想好像都費時費力......

  一直介懷於碎末瑣事的我,真是太無聊了

2011年4月5日 星期二

導盲犬

  今日新聞是「不准導盲犬入店 義麵餐廳惹爭議」,如果只看文字新聞我會覺得餐廳這麼做不恰當,導盲犬很無辜,但是看了YouTube上由hanson0918上傳的兩部清楚實錄後......我馬上改觀,那餐廳老闆已經試圖找出兩全其美的措施了,反而是那個講話的王小姐咄咄逼人的態度令人不爽。

  首先要說的是,王小姐認為導盲犬是視障者的眼睛,所以盲人到哪,導盲犬就可以到哪,我覺得合理。但老闆的立場是:之前有讓狗進入餐廳,但其他客人卻說有味道、狗毛,大概是影響客人用餐所以就被客人給提告了。老闆不想為了這點小錢而跑一趟行政流程,所以希望王小姐入內用餐,而導盲犬留在離她一公尺遠的室外空間,我也覺得合理。

  因為無論是導盲犬還是寵物犬,他們都是狗嘛(王小姐一直強調導盲犬不是寵物,難道導盲犬還不會掉毛不成),有些人就是對狗毛、貓毛、細菌塵埃過敏呀,而且餐廳又是一個室內的封閉空間,萬一引起其他併發症狀,那當然會對用餐的餐廳提告求償。為什麼不是對狗主人進行求償?因為狗一定會有味道跟狗毛,這無法避免,但餐廳卻應該進行避免的措施才對。

  在這種情況下,老闆真的很無辜,他也想提供舒適的用餐環境給所有客人,但客人間勢必造成衝突,然後倒楣的卻是老闆=.=。所以他提出折衷的辦法,讓導盲犬留在室外空間,這不是歧視,而是尊重其他客人,因為盲人如果入內用餐,服務生當然會幫忙帶位跟給予協助呀?導盲犬只是不會說話的眼睛而已,服務生的眼睛卻會告訴你該注意台階、小心桌腳、現在上了什麼餐點、洗手間在哪裡、小心刀叉等等等(如果餐廳不給予協助那當然又是另外一碼子事了)。

  影片中那個王小姐一直搬法條法條的,唉...誰會沒事讓自己擔當一個歧視導盲犬的罪名,只是王小姐強硬的不肯退讓而已。我唯一覺得那老闆錯誤的地方就在於,他應該可以先進去店內,詢問有沒有對狗過敏、懼怕或不願狗進來餐廳的客人,如果沒有的話,可不可以讓導盲犬入內?如果大家都接受,那就選個離內場遠點的地方讓盲人跟導盲犬就坐;如果有人不接受,再出來進行解釋,把戰火留給兩撥客人自己解決(毆)。

  王小姐,其他客人不想讓導盲犬入內,並不是因為他們觀念錯誤,難道他們不能對狗過敏、懼怕或根本不喜歡狗嗎?這種自以為是正義之師,其他人都是錯誤的立場,才更讓人感到不爽,徒讓社會大眾看完實錄後增加厭惡感而已。

  PS還是要說,媒體喜歡羶色腥,就算最後有人出來道歉了,也不容易被大眾記住,既然如此,何必一開始就錯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