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1月15日 星期日

後來想想有些不對勁

  因為近期有些忙碌所以現在才來打文章,不過這裡沒什麼人我想也無所謂(咦?)。

  幾年前我媽接到騷擾電話,我作為日記刊載於此,結果遭到內文有提到的公司寄律師函要求我撤除文章,我當時訝然許久,因為它重點標示一段「管理階層的德性與公司的聲譽我實在是......不予置評了,留待各位想跟它們接洽的廠商定論吧。」表達有毀謗的意涵。我反覆讀了幾遍,愣是沒看出這串字句哪裡不妥,因為依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解釋:不予置評的意思為「不做任何評論。」所以我真的是一頭霧水。

  本來因不清楚而想不予理會,結果我媽隔了兩天突然就道破盲點,說這是關於個人的行為,我提到這家公司,可能會讓人誤以為是公司整體所做。雖然寫不予置評,但或許有些想應徵該家公司的人讀至此處,會對公司產生疑慮也說不定?

  再換個角度想想,假設一間公司有員工一千人,剛好其中一位員工詐欺客戶,於是被客戶宣揚是公司不好,如果我是負責人不清楚狀況大概也氣炸了,覺得客戶是惡性的在影響公司聲譽吧?想到這層我覺得有些愧疚,既然沒關係似乎也不用提起,所以我決定要好好道歉一番,於是就有了一則致歉啟事。

  未來希望也能引以為戒,別成為以偏概全的人(像是之前有個保險員騙老翁投保的新聞,許多人都在罵那家公司,我當時也覺得公司不妥當,但現在回想這不也是種以偏概全的觀念嗎)。

--
  阿…我睡了一覺醒來後突然發現不對,因為該家公司既然能取得我的個資寄信來,不就表示前述「老闆的妻子違法蒐集員工個資,並供給她自己的公司使用」為真嗎…?這…這……枉我幫你們澄清怎麼你們反而自爆呀……我都不曉得該說什麼了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留下你的意見吧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