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下不免揣測:這麼做書商是否有什麼好處呢?或者書商不知情,而 是業務私人行為,這樣業務肯定能得到利益。也或許是學校收了紅包 所以蓄意低價收購過期課本再原價賣給學生當冤大頭......?
想了想覺得自己根本也無法做些什麼,就置之腦後了。
這麼說起來我似乎曾想做些「什麼事」,但幾乎都被周遭的人給扼殺 在搖籃之中。小一點的譬如檢舉住家對面的違章建築,我媽就說妳怎 麼知道鄰居不會去查是誰檢舉的?小心被蓋布袋抓走救不了妳!我當 下聽到覺得很扯,後來上網找一些案例發現還真有那種「不怕神對手 ,就怕豬隊友」,被檢舉人直接問來查的人是誰檢舉的,結果那人就 直接看檢舉信函說出了檢舉人的資料!!!雖然很扯但我完全相信就 是有這種不知道在想什麼的人......
大一點的有前公司洩漏個資,讓其他間公司來電跟EMAIL(我有 留存)騷擾我,我在網誌分享還被寄律師函恐嚇說我胡說八道趕快道 歉,不然就提告。我好害怕(對方擁有我個資的部分)就趕快道歉然 後去警局提告,順便把律師函作為證據給警局複印幾份。這邊一切都 很順利,因為對方犯罪事實明確,沒想到對方透過各種關係( 這裡不得不提到,會去前公司上班是因為長輩打電話來, 說打這隻電話趕快去談,她已經跟對方講好了, 我整個冏覺得好堅介呀)跟長輩打溫情牌, 然後腦波弱的我媽就大崩潰哭喊著要我去撤告。
說真的有些覺得不重要,但有些沒做一想起就後悔的無法自拔, 顧慮這顧慮那的人生實在令人煩躁。